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河北要有大動作
為迅速遏制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突出問題,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省工商局等四部門研究制定了《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這些治理措施一定要知道↓↓↓
分類施策、區別治理
鼓勵以培養興趣愛好、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目標的體育藝術、社會實踐類培訓,
約束規范以“應試”為目標的知識學科類培訓,特別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相關培訓。
內外結合、同步治理
統籌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和家庭教育,既規范管理校外培訓機構行為,又同步規范學校教學行為、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和課后服務能力,同時,更新家庭教育觀念,共同減輕學生課外負擔。
堅決查處培訓結果與招生入學掛鉤
培訓機構的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招生掛鉤行為,近年愈演愈烈,社會反響強烈。對此,方案提出,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堅決糾正“超綱教學”
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堅決查處教師參與
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自行組織或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輔導、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等違規行為。
立即停辦整改
對辦學場地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立即停辦整改。
責令停止辦學
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
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并妥善處置。
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
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普查登記每一名學生報班情況
中小學校負責全面普查登記每一名學生報班參加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情況,為專項治理工作提供參考。
6月至8月底集中整治
2018年6月至8月底是校外培訓機構集中整治階段。對培訓機構存在的問題,逐一進行整改落實。
建立黑白名單
2018年9月底前,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對轄區內所有校外培訓機構建立信息庫,并根據治理成效實行黑白名單管理制度。對無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建立《白名單》,對有安全隱患、無資質和有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建立《黑名單》,兩個名單要及時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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