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體育特長生高職單招方案
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體育特長生高職單招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我院體育后備人才的培養,規范體育特長生的招生工作,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3〕49號)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招生辦法。
一、招生項目及計劃
我院體育特長生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計劃總數24人。具體各項目計劃如下:
類別 | 項目 | 具體小項目及性別要求 | 計劃數(個) |
體育特長生 | 籃球 | 男子籃球 | 5 |
女子籃球 | 5 | ||
排球 | 女子排球 | 7 | |
舞龍舞獅 | 男子 | 1 | |
乒乓球 | 男子 | 3 | |
女子 | 3 | ||
合 計 | 24 |
二、報考條件
1.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
2.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無傷病,年齡不超過22周歲(2003年1月1日(含)后出生),近三年在地市級比賽中獲得前六名或省級及以上級別比賽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或具備運動員二級證書。
三、報考流程
1.參加全省單招統一報考。
2.報考時間:2024年2月27日-3月5日。
3.考試時間:2024年3月16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在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體育館檢錄點進行檢錄后參加體育專項測試。籃球、乒乓球、排球、舞龍舞獅項目分別組織專項測試,內容及標準見附件。
四、資格審查
學生在2024年 2月27日前,將獲獎證明材料,通過郵寄方式,提交至我院基礎課部處進行審核(包括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比賽成績證書、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報名材料不退還)。審核通過后方可取得體育特長生報考資格,未通過的考生只能報考我院普通類別單招。(郵寄地址: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旺旺中路8號,聯系人:李林,電話:13278891311)
五、現場確認
取得特長生報考資格的考生,請于2024年3月16日在我院專項測試開始前,進行現場確認。確認要求:提供獲獎證書真實性承諾書。
六、專項測試
1.測試時間及地點。我院體育特長生專項測試安排在2024年3月16日,具體測試地點為: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體育館。
2.測試流程及方式:考生持準考證驗證——抽取考試順序——按照考生工作人員指引進入考試場地。
3.各項目的測試內容及要求:見附件
七、合格考生名單確定與公示
1.我院設置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線為220分,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參與后續錄取,未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不能錄取到特長生。
2.合格標準及取得合格資格考生名單將于3月18日在我院官方網站予以公布。
八、錄取
1.體育特長生可選擇我院高職單招任意一個招生專業,我院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
2.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綜合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專項測試成績。文化素質測試總分為300分,專項測試成績總分為300分。
3.錄取辦法:嚴格按照專業小項的計劃數,依據取得合格資格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錄取,其他專業小項生源不足時,所剩計劃調整到籃球專業小項錄取,如仍然沒有完成計劃,則轉為錄取普通類單招考生。
4.未被體育特長生錄取的考生,如參加了我院普通類考生的職業技能測試,還可以參加普通類錄取。
5.按照不同專項考生的報考人數確定錄取比例,按院校志愿優先原則,依據考生單招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可在學院所有單獨招生的專業中任意選擇就讀專業。
九、入校復查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院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監督機制
我院紀檢監察室對特長生招生考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如發現我院特長生招生工作存在違紀違規行為,請直接向我院紀檢監察室反映,監督電話:0731-82782013。
<!--[if !supportLists]-->十一、<!--[endif]-->聯系方式
我院體育特長生招生考試工作由教務處牽頭,具體專項測試由基礎課部、教務處、就業招生處共同組織實施。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13278891311(李老師)
<!--[if !supportLists]-->十二、<!--[endif]-->其他事項
本方案適用于我院2024年體育特長生高職單招。其解釋權屬于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相關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1.考生往返交通費、食宿費自理。
2.考生自備運動鞋及運動服。
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1月2日
附件一:籃球專項測試標準
附件二:乒乓球專項測試標準
附件三:排球專項測試標準
附件四:舞龍舞獅測試標準
附件一:籃球專項測試標準
測試指標及權重
序號 | 類 別 | 考試方法 | 評定分值 |
1 | 50米 | 蹲踞式起跑 | 10分 |
2 | 摸高 | 單腳助跑摸高 | 10分 |
3 | 一分鐘定點投籃 | 自投自搶 | 15分 |
4 | 往返運球 | 運球上籃 | 15分 |
5 | 分位置評定 | 前鋒,中鋒,后衛 | 20分 |
6 | 全場對抗比賽 | 4vs4 | 30分 |
一、50米
(一)測試方法:蹲踞式起跑
(二)成績評定:
50 米 | 優秀 | 良好 | 中等 | 不及格 |
分值 | 7.5-7.7 | 7.8.-8.3 | 8.3-10.0 | 10.0以上 |
女 | 10 | 8 | 6 | 4 |
分值 | 6.7-6.9 | 7.0-7.2 | 7.3-9.0 | 9.0以上 |
男 | 10 | 8 | 6 | 4 |
二、單腳助跑摸高
(一)測試方法:助跑單腳起跳摸高,摸最高點計其成績,每人兩次,計其中一次最佳成績。助跑距離和助跑方法不限。
(二)成績評定:
分值 | 成績(米) | |
男 | 女 | |
10 | 3.35 | 2.90 |
9 | 3.28 | 2.83 |
8 | 3.21 | 2.76 |
7 | 3.15 | 2.70 |
6 | 3.08 | 2.63 |
5 | 3.01 | 2.56 |
4 | 2.95 | 2.50 |
3 | 2.86 | 2.43 |
2 | 2.72 | 2.32 |
1 | 2.60 | 2.20 |
三、投籃
(一)測試方法:以籃圈中心投影點為中心,5.5米距離(男女同距),1分鐘內自投自搶。每人測兩次,投籃方式不限,記取最佳成績。
(二)成績評定:
分值 | 投籃(個數) | |
男 | 女 | |
15 | 6 | 5 |
14 | 5 | 4 |
13 | 4 | 3 |
12 | 3 | 2 |
10 | 2 | 1 |
四、往返運球
(一)測試方法:由球場端線中點開始,面向球場中線左(右)角方向拋球,同時右(左)腳啟動開始計時;用右手運至左側中線角區轉身運球,球投中籃后;然后轉換左手運球到中線角區轉身運球上籃;投中籃。再重復做一遍,最后球落到球網下緣時停表。
(二)成績評定:
分值 | 上籃(秒) | |
男 | 女 | |
15 | 31.0 | 36.0 |
14 | 31.5 | 36.5 |
13 | 32.0 | 37.0 |
12 | 32.5 | 37.5 |
11 | 33.0 | 38.0 |
10 | 33.5 | 38.5 |
9 | 34.0 | 39.0 |
8 | 34.5 | 39.5 |
7 | 35.0 | 40.0 |
6 | 35.5 | 40.5 |
5 | 36.0 | 41.0 |
4 | 37.5 | 41.5 |
3 | 38.0 | 42.0 |
2 | 38.5 | 42.5 |
1 | 39.5 | 43.5 |
(三)往返運球時籃球場地上打點處為以40厘米為半徑的圓圈,考生在考試時必須任意一腳踩到圓圈線或圓圈內地面。
五、分位置評定
(一)測試方法:將考生分成兩隊進行比賽,由考評員組成考評小組,按標準獨自評分,去掉最高分與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為最后得分。
(二)成績評定:
分值 項目 | 優 20—18分 | 良 17—15分 | 中 14—12分 | 劣 11分以下 |
技術動作 | 完全正確,協調連貫 | 動作正確,協調 | 動作基本正確,較協調 | 動作不正確,不協調 |
六、戰術配合意識
(一)測試方法:分組比賽。同技術規格評分方法。
(二)成績評定:
分值 | 優 | 良 | 中 | 劣 |
規格 | 30—25分 | 25—20分 | 20—15分 | 15分以下 |
附件二:乒乓球專項測試標準
測試指標及權重
序號 | 類 別 | 考試方法 | 評定分值 |
1 | 正手位急球發球 | 正手位發上旋急球 | 10分 |
2 | 側身位下旋發球 | 反手側身位發下旋球 | 10分 |
3 | 近臺不定點左推右攻 | 發球機發球1分鐘 | 20分 |
4 | 正反手不定點搓球 | 發球機發球1分鐘 | 20分 |
5 | 比賽能力 | 組織循環或淘汰比賽 | 40分 |
正手位急球發球(10分)
(一)測試方法:考生在正手位發上旋球。要求將球發入左、中、右底線三點指定區域。壓線、失誤均不計有效成績。
(二)評分標準:共10個球,一球一分,每點發3個球,任意點發一個球。
二、側身位下旋發球(10分)
(一)測試方法:考生在反手側身位發下旋球。要求將球發入左、中、右臺內三點指定區域,壓線、失誤均不計有效成績。
(二)評分標準:共10個球,一球一分,每點發3個球,任意點發一個球。
三、近臺不定點左推右攻(20分)
(一)測試方法:發球機發球1分鐘計時,以球過網上桌為準計板數。
(二)評分標準:50個以上(含50個)為滿分,50個以下個數乘以0.4為所得分值。
四、正反手不定點搓球(20分)
(一)測試方法:發球機發球1分鐘計時,以球過網上桌為準計板數。
(二)評分標準:50個以上(含50個)為滿分,50個以下個數乘以0.4為所得分值。
五、比賽能力(40 分)
(一)測試方法:根據報考人數,組織循環或淘汰比賽。
(二)評分標準:根據受試者的技術打法、戰術意識,參考比賽結果,進行考核打分。
附件三:排球專項測試標準
測試指標及權重
類別 | 專項素質 | 專項技術 | 實戰能力 | ||
考核指標 | 助跑摸高 | 發球 | 墊球 | 扣球 | 比賽 |
分值 | 15 | 20 | 20 | 20 | 25 |
一、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
(一)專項素質:助跑摸高
1.考試方法:
考生助跑雙腳起跳摸高,單手觸摸電子摸高器或有固定標尺的高物,記錄絕對高度。每人測試2次,取最好成績(精確到厘米)。
2.評分標準:
測試每個人的摸高成績:
分值 | 成績 | 分值 | 成績 | 分值 | 成績 |
15 | 2.8m以上 | 9 | 2.45m—2.40m | 3 | 2.05m—2.08m |
14 | 2.70m—2.79m | 8 | 2.35m—2.30m | 2 | 2.00m—2.04m |
13 | 2.65m—2.69m | 7 | 2.25m—2.29m | 1 | 1.95m—1.99m |
12 | 2.60m—2.64m | 6 | 2.24m—2.20m | 0 | 1.95m以下 |
11 | 2.55m—2.59m | 5 | 2.15m—2.19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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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50m—2.54m | 4 | 2.10m—2.1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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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項技術:發球
1.考試方法:
考生在發球區內任意位置連續發球10次,每次發球根據落點區域的不同獲得相應的分數,累計10次發球得分為最終成績。
2.評分標準:
發球落點進入A區(進攻線后距離兩邊邊線內1.5米,距離端線內1米的區域),得2分;進入場地其他區域得1分;發球失誤或犯規不得分。如圖4-1所示。
(三)專項技術:墊球
1.考試方法:
考生在規定區域內準備, 接考評員從對方場區發的各種來球,左半場 區接5次,右半場區接5次,共接10次來球。如圖4-4所示。每次根據墊球進入區域的不同獲得相應的分數,累計10次接發球得分為最終成績。
2.評分標準:
如圖4-5所示,距右側邊線1.5米處,由中線和三米線形成一個3x3米的正方形區域,在距離三米線1米處,畫一條平行于三米線的直線,將正方形區域分成A、B兩部分。靠球網部分為A區(2x3米),靠三米線部分為B區(1x3米)。
(1)墊球高于球網1米以上,進入A區,得2分;
(2)墊球高于球網1米以上,進入B區,得1分;
(3)墊球進入其他區域,墊球高度不夠1米以上或墊球失誤均不得分。
(四)專項技術:扣球
1.考試方法:
考生3人一組,依次輪流扣考評員或考生(二傳)從網前二傳位置的傳球。每名考生先扣5次直線,再扣5次斜線,共扣球10次,根據落點區域的不同獲得相應的分數,累計10次扣球得分為最終成績。扣球位置(二或四號位)考生可自行選定。如圖4-2所示。
2.評分標準:
扣球技術動作必須完整。搓吊球技術(引臂和揮臂擊球動作中,肘關節未高于肩)和擊出球呈拋物線飛行,屬于犯規技術,不得分。
直線扣球評分:
(1)扣球落點在1.5米小直線區內,得2分;
(2)扣球落點在1.5米大直線區內,得1分;
(3)扣球落點在場內直線區以外的其它區域,得0.5分;
(4)扣球失誤或犯規技術,得0分。
斜線扣球評分:
(1)扣球落點在小斜線區內,得2分;
(2)扣球落點在大斜線區內,得1分;
(3)扣球落點在場內斜線區以外的其它區域,得0.5分;
(4)扣球失誤或犯規技術,得0分。
(五)實戰能力:比賽
1.考試方法:
視考生人數分隊進行比賽(可由考評員向兩邊拋球進行)。
2.分組方法:
考評員參照實戰能力評分細則表,獨立對考生的技術動作規范、協調程度,運用效果,戰術意識以及個人實戰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
采用10分制評分,分數至多可到小數點后1位。
3.評分標準:
排球實戰能力評分細則
等級(分值范圍) | 評分標準 |
優(25~21.5 分) | 技術動作規范協調,運用效果良好; 戰術意識及個人實戰能力很強。 |
良(21.4~19 分) | 技術動作規范協調,運用效果良好; 戰術意識及個人實戰能力較強。 |
中(18.9~15 分) | 技術動作規范程度,協調性及運用效果一般; 戰術意識及個人實戰能力一般。 |
差(15分以下) | 技術動作規范程度,協調性及運用效果較差; 戰術意識及個人實戰能力較差。 |
附件四:舞龍舞獅測試標準
舞龍測試指標及權重
序號 | 類 別 | 考試方法 | 評定分值 |
1 | 基本握法 | 正常位、滑 把、換 把 | 15分 |
2 | 基本步型和步法 | 圓場步、矮步 | 10分 |
3 | “8”字舞龍類動作 | 按動作易難分類 | 30分 |
4 | 游龍類動作 | 按動作易難分類 | 10分 |
5 | 穿騰類動作 | 按動作易難分類 | 10分 |
6 | 翻滾類動作 | 按動作易難分類 | 10分 |
7 | 組圖造型類動作 | 按動作易難分類 | 15分 |
一、基本握法(15分)
(一)測試方法:
1.正常位:雙手持把,左(或右)臂稍微彎曲,手握于把位末端與胸同高,右(或左)臂伸直,手握于把的上端。要點:挺胸,塌腰,手握把要平穩,把位離胸距離為一拳。
2.滑把:一手握把端不動,另一手握把上下滑動。要點:滑動要連貫均勻。
3.換把:結合滑把動作,在滑動手接近固定手位,雙手轉換,滑動手握把成固定手位,固定手位變成滑動手位。要點:換把手位時,要保持平穩,并隨龍體軌跡運行。
(二)評分標準:共3種握法,每種握法給予5分,動作標準給予5分,基本合格給予3分,不合格不給分。
二、基本步型和步法(10分)
(一)測試方法:
1.圓場步:沿圓線行進,左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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